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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江读书奖”工作室《郑重声明》

2000-07-05 来源:中华读书报 葛剑雄 我有话说

我要说的话,在上一篇文章《我的遗憾,我的希望》中已经说了,但读了“长江读书奖”工作室的郑重声明,我不得不再说几句。

一、声明的第九点称:“同时,我们也郑重呼吁:尊重事实,尊重批评的严肃性。对恶意的造谣、中伤、诬陷,我们将保留追究的权利。”对前面的呼吁,我自然完全赞成,在拙文最后我也表明过这样的态度。但对下面几句话,我颇不以为然。本来,对恶意的造谣、中伤、诬陷,谁都有追究的权利,不声明也罢。既然工作室这样说了,那就意味着有所指,即现在已经出现了对工作室的造谣、中伤、诬陷。但据我有限的阅读范围(包括报刊与网络),前阶段对此事的评论有三个方面:一是由“亦远”与甘阳的文章引出的《读书》内部的人事纷争,一是对这些年来《读书》质量或变化的评价,第三是对这次评奖的议论。我一直主张,将这三方面区分开来,第一部分本不该公开议论,挑起的是甘阳,最多再加上甘阳的对手亦远,要追究尽管可以找他们。第二部分本来是很正常的,任何杂志都免不了被人家议论,何况一直享大名的《读书》?但此事与这次评奖是两回事,没有必要放在一起讨论。退一步说,即使这两部分已经出现了必须追究的问题,也是《读书》编辑部或三联书店的事,与“长江读书奖”工作室有什么关系?

与工作室有关的只有第三部分。到目前为止,除了有些人言词过激,将这次评奖斥之为“学术腐败”或“丑闻”外,似乎也没有什么造谣或诬陷。而且绝大多数学者的态度是严肃的,例如对某君一篇文章,已经有两位学者声明纠正。所以我希望工作室有一点雅量,我也希望大家在评论“长江读书奖”时不要涉及《读书》本身,有话不妨放在其他文章或其他场合去说。至于第一部分就更不应该与这次评奖扯在一起。如果工作室一定要管自己范围以外的事,不妨找甘阳等人调查一下,他们要将三联与《读书》的旧事扯出来居心何在?

二、《声明》第十点称:“以上是迄今为止‘长江读书奖’工作室发表的唯一正式声明,我们对此声明负完全的责任。”可惜这声明发表得晚了一点,因为在此以前,我已经看到《南方周末》与《文汇报》的有关报道,我的前一篇文章就是根据《南方周末》报道引述《读书》编辑部的话写的,而这些话与这次声明的内容是不同的。

《南方周末》上说:

这次奖项,引发微辞的是费孝通的《费孝通文集》、汪晖的《汪晖自选集》和钱理群的《想起七十六年前的纪念》。因为费孝通是特邀名誉主席,汪晖是学术委员会召集人,钱理群是评审委员会成员。

《读书》对此做的解释是,《费孝通文集》符合入选标准,但其文集是终生学术的汇总,拿出来竞争对其它作品未免显得不公,因此临时设立特别荣誉奖,此奖将不作为“长江《读书》奖”的常项。

汪晖作为《读书》杂志社的成员,和其他所有杂志成员一样,是不具备推荐、评选资格的。但评选活动开始时,他已经在国外进行学术交流直到现在。《汪晖自选集》得奖后,(读书》杂志原有将之撤下的打算,但这是经过程序产生的结果,《读书》杂志没有这个权力,民主的结果只能尊重。

钱理群和汪丁丁4月22日还在进行评审工作,由于他们两人的文章都入选了文章奖,23日两人退出文章奖评审委员会,结果是钱理群的文章当选,汪丁丁落选。《读书》杂志透露,钱理群这篇文章在读者和专家评选中都是排名第一。

6月24日《文汇报》的报道称:

记者近日与《读书》杂志社取得联系,得到如下答复:首届“长江《读书》奖”是在推荐委员会推荐的基础上,从得票最多的前10余本书中,由15位评委经过3天封闭式评审评出来的。在整个评审的过程中,所有评委严格按照规则进行。回避的原则是有的,那就是::“参评作品的作者,当年不得担任学术委员”。因此当费孝通、汪晖、钱理群他们的著作或文章被推荐进参评行列,即被排除在相应奖项的评审工作之外,汪晖因此也没有担任本次活动的召集人。

而《声明》称:

这半年中,曾与推荐委员有多次会议讨论和书信往来,但除章程草案中原有的“凡参评作品的作者,当年不得担任学术委员”这一回避规则外,没有委员提出任何新的回避规则。著作奖和文章奖的评审是由两个学术委员会分别独立进行的。根据章程,凡有作品入围者,均未担任相应奖项的学术委员。

从评奖的运作考虑,设立“长江读书奖学术召集人”,并根据有关召集人的具体情况,轮流负责各届评选的召集工作。本届评审的召集工作由黄平和汪丁丁担任。

汪晖不是本届评奖工作的召集人,也完全没有参加包括章程设计、书目推荐和评审在内的任何工作。

只要一比较,谁都可以发现,三者之间,特别是《南方周末》的报道与《声明》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例如,《南方周末》说“汪晖是学术委员会召集人”,《声明》却说“汪晖不是本届评奖工作的召集人”(不过我还不明白,“评奖工作的召集人”与“学术委员会召集人”是不是一回事)。我们当然应该尊重工作室的《郑重声明》,但前面的消息是谁提供的呢?是工作室的某个人,还是《读书》编辑部的什么人?或者是两家报纸的错误报道?或者是哪方面的造谣、中伤、诬陷?无论如何,工作室或《读书》编辑部应该有个说法。如果以前说错了,也可以改正,其他人不应揪住不放,但也不能自己改了口又将责任推给人家。

我希望工作室将此事的前因后果说清楚,“以正视听”。我还希望工作室公布负责人的姓名或工作人员的名单,使大家知道他们与《读书》或三联书店的关系,免得再发生误会。

三、即使根据《声明》,我们也不难发现,工作室自己制定的《章程》并没有得到执行,《章程》明明规定“凡参评作品的作者,当年不得担任学术委员”;但《声明》却曲解为“根据章程,凡有作品入围者,均未担任相应奖项的学术委员”。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规定只要有作品入围,作者就不能担任当年的评委,而后者却加上了“相应奖项”,也就是说,著作奖的提名人可以当文章奖的评委,反之也一样。但这几个关键的字是谁加上去的呢?既然严格遵守《章程》,谁有资格作这样的改变?这究竟是《章程》本身的漏洞,还是事后的曲解?这样一改,这次评审的做法似乎没有违规,因为据公布的名单,钱理群与汪丁丁是著作奖评委,而钱、汪都只有文章入围。但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钱理群和汪丁丁4月22日还在进行评审工作,由于他们两人的文章都入选了文章奖,23日两人退出文章奖评审委员会”,既然这样做不违规,而且他们俩人又不在文章奖的评委中,为什么到评审的最后一天(23日)要退出呢?

《章程》的规定本来完全正确,因为到评委会召开时,由推荐委员提名的著作和文章名单中,肯定已经有了钱理群与汪丁丁的作品,而且钱的提名还是第一,那么他们“当年不得担任学术委员”。如果这条章程得到严格执行,今天就不会产生这方面的批评。我最善意的假设,是当时工作室和评委诸公,包括他们两位本人都没有在意,临时发现不妥才退出,现在却由工作室曲解章程,以弥补这个漏洞。

我希望工作室正式澄清:究竟是《章程》正确,还是你们现在的解释对?如果现在的解释对,“相应奖项”这几个字是谁授权加上的?我还希望你们说明,在被提名的著作或文章中,还有没有其他作者当了评委?

四、我对汪晖兄“6月11日以来三次致函工作室并转学术委员会表示辞谢”感到高兴,事实证明我低估了汪晖兄的判断能力,所以才在上一篇文章中向他提出放弃的建议。不过有一点我还不明白,因为在此期间汪晖兄给旌旗网发过一篇三年前的旧作,作为对诸多评论的答复。这不能不使人产生这样的联想,如果不说以鲁迅自比,至少汪晖兄是以鲁迅为榜样,面对“黑暗势力”的围攻。我还是希望做汪晖兄的朋友,希望自己未被列入“黑暗势力”。所以我很想知道,汪晖兄之辞谢是出于什么原因,是因为作为《读书》执行主编不应获奖,还是因为不愿受“黑暗势力”的围攻?我希望在汪晖兄自愿的前提下,工作室能否公布一封他的信件?“以正视听”。

声明称“但工作室至今仍建议他慎重考虑”,我不知道工作室是出于什么考虑。本来,当事人或主办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参与评奖是国内外的通例,并无必要订入章程,更不必专门研讨。而且《南方周末》报道《读书》编辑部也承认“汪晖作为《读书》杂志社的成员,和其他所有杂志成员一样,是不具备推荐、评选资格的。”我在前一篇文章中已经指出(并且得到诸多朋友的赞成),以汪晖出国为理由来破这个例是很不妥当的。事至如此,我不知道为什么工作室还要坚持违规,不能成全汪晖兄的正确选择,使他能够早日从这场是非中解脱。

五、《声明》第八点称:“汪晖在设奖的酝酿初期,就对之多有疑虑。但由于他是三联书店聘请的兼职主编,不便对三联书店的重大事务表示可否,所以一直对评奖一事保持距离。”对这段话我百思不得其解。据《声明》和《工作日志》,汪晖是1999年10月出国的,而评奖的正式启动是11月1日。在此前汪晖参加了设奖的酝酿没有?他疑虑什么?是怕这次评奖出问题吗?是对这种评奖方法、章程或人员组成有意见?作为局外人,我自然无法了解汪晖作为“兼职”的《读书》执行主编与三联书店是什么关系,也不知道这次评奖是三联书店的“重大事务”还是《读书》的“重大事务”,如果连他也不便表示可否,那么《读书》编辑部中还有谁方便表示可否?因为据我所知,另一位执行主编黄平兄也是兼职,也不是三联的全职人员,汪丁丁更不是三联和《读书》的人,他们岂不是更不便说话了吗?那这次评奖的权究竟操在谁的手里呢?

如果汪晖的疑虑是对他自己的,莫非他已预感到著作奖非他莫属,所以不得不有所考虑?任何人都有权凭自己的水平赢得奖项,如果汪晖有自信,并且希望获奖,完全可以选择辞去《读书》主编,公开声明远离评选工作;如果根本不想获奖,又何疑虑之有?让别人评就是了。如果工作室和评委懂规则,肯定不会提《读书》工作人员;如果他们不顾规则,还是将你评上了,只要宣布放弃就是了。

所以我更希望汪晖兄说明有关情况,“以正视听”。

六、我非常赞赏工作室声明的态度,“我们深感评奖工作的严肃性,也了解自己经验的不足,所以一直关注着各界的评论,努力从中吸取善意的批评和建设性的意见,并继续欢迎负责任的批评”。但我希望工作室能对已有的评论和批评作一点具体的反应。

事至今日,为了认真总结经验,也为了进一步取信于知识界和公众,工作室应该公布一些基本事实,例如,顾问委员会请了哪些学术界的前辈?他们同意了没有?他们对对评委的组成表示过意见没有?有多少人对书面征求意见作出了反应?推荐委员由哪些人组成?哪些人作了推荐?具体推荐了哪些作品,各得几票?我认为,公布这些内容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弊,而且已经不会影响评选的结果,更不会对任何个人带来伤害。

我也希望当事人,如顾问委员、推荐委员和评委在自愿的前提下公布有关情况,以帮助工作室认真总结经验,也可避免外界不必要的猜测,防止别有用心的人造谣、中伤、诬陷。本着这样的愿望,我自愿公布我于2000年1月9日通过《读书》的信箱发送的一封邮件:

“长江《读书》奖”执行委员会:

因只收到过十一月二十日的会议纪要,未见过此前的“计划草案”,所以对评选范围和截止时间等尚不大明白,加上年前杂事甚多,未能及时寄回推荐表,十分抱歉。实际上接推荐表后也一直在考虑该推荐哪些书,只是兹事体大,近年我阅读范围既小,数量更少,所以始终定不下来。现在已到了非交卷不可的时候了,考虑再三,还是只能推荐两种:

茅海建著《天朝的崩溃》,三联书店出版

此书是近年来不可多得的在学术水准和学术规范两方面都达到很高质量的专著,在学术、“政治”、“传统”、现实之间,作者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学术,一切结论都建立在充足的史料和严格的论证之上。

葛兆光著《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中国思想史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试图从新的角度写出一部中国思想史,尽管没有完全取得成功,但是学术界一种可贵的探索,也代表了一种方向。

如非学术类著作也是推荐对象,我还要推荐韦君宜著《思痛录》

作者虽然没有特别高深的思想,但以罕见的直率如实地记录了自己的经历,包括自己曾经为之奋斗或不得不做过的一切,无论是光荣还是耻辱,为历史留下了真实。

至于文章,我反复重看了这两年的全部杂志,但还是难以确定。下周三要去美国开会,还有不少事要准备,只能弃权,祈谅。

葛剑雄,元月9日

因为我是在《读书》编辑部友人的催促下才发出的,并且已过了1999年底,所以不知是否包括在有效推荐中。如果按规定属无效,那是我自己的责任。在批评这次评奖工作的同时,我应该检查自己的疏忽。我在收到“会议纪要”和发出邮件时,的确没有想到应该向执行委员会提出主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奖的意见,因为我以为这是通例,即使没有写进章程。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错误的,如果我当时明确提出了,至少今天能更加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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